农信社银行化改革带来的制度红利

2016/1/4 8:51:07

 

    农村信用社(以下简称“农信社”)银行化改革是我国金融体制改革中的一件大事。自20007月江苏省开始农信社改革试点以来,农信社银行化的趋势逐渐清晰、步伐逐渐加快,至20156月底,全国组建农村商业银行(以下简称“农商行”)728家。目前,农信社银行化改革仍在进行中,但带来的制度红利已经呈现。本文试图分析银行化改革的效应,提出进一步推动银行化改革、释放制度红利的建议。

制度红利面面观

  银行化改革带来的制度红利表现在多个方面,下面主要从农信社、股东、政府、客户、农村金融市场五个角度进行分析。

农信社发生重要转变

  股权结构优化,法人治理明显规范。农信社在银行化过程中规范处置原股金,重新募集股本,发起设立了农商行,彻底明晰了产权关系,实现了由合作制(或股份合作制)向股份制的转变,呈现出“三化”态势。一是股东多元化,不同投资主体参与决策监督,农商行听到不同阶层的声音,了解不同行业的发展情况,收到不同的意见建议,使管理决策更加科学、制度运行更加规范、法人治理更加有效。二是股权优化,通过设置发起人资格条件、提高单户投资者入股起点、发动中小企业入股,农商行法人股增多、占比明显提高,“社员多、单户股金少,股权分散”问题得到有效解决,在一定程度上减弱了内部人控制。三是治理规范化,农商行成立后,按股份确定表决权,改变了“一人一票”的决策规则,增加了大股东特别是战略投资者的话语权、表决权,进而强化了产权对经营管理行为的有效约束。很多农商行根据自身实际,修订章程,细化“三会一层”权利义务,改进“三会一层”运行细则,实行独立董事、外部监事评议制度,开展董事监事履职评价,建立起重大事项决策监督、信息披露和沟通交流机制,现代企业制度逐步规范。

  管理水平提高,服务领域显著扩大。在银行化过程中,多数农信社以达标升级活动为抓手,强化经营管理,改善经营状况,并按照银监会的要求,落实《农村中小金融机构风险管理机制建设指引》,构建了全面风险管理体系,创建起风险管理文化。改制后,又按照银监会《关于农村商业银行和农村合作银行推行流程银行建设的指导意见》《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》,调整组织架构,创建流程银行,强化资本约束,优化业务结构,完善绩效考核,由外延式发展模式向内涵式发展模式转变,风险管理能力、核心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进一步得到全面提升。其中一些农商行还具备了拓展综合业务、跨区域发展的条件,开办了贷记卡业务、理财业务、国际业务、外保内贷,尝试资产证券化、衍生品、做市商。有的农商行还发行了二级资本债、小微企业金融债券,与其他机构开展融资租赁、贵金属租赁、商业保理合作。如天津滨海农商行与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合资,建立了汽车金融有限公司。一些农商行还跨区域设立分行、发起设立村镇银行,由地方性商业银行转型为区域性商业银行。以上这些变化,使农商行扩大了业务范围,呈现出综合经营、跨区域发展的态势,业务收入逐渐多元化,增强了利率市场化的适应能力和应对能力。

  不良资产减少,抗风险能力大幅提升。伴随着经营管理水平的提高,农信社防控信贷风险的能力得到增强,资产质量逐步提高。按四级分类口径,2010年,全国农信社不良贷款余额、比例分别为3183亿元、5.6%,分别较2003年减少1964亿元、24.12%;按五级分类口径,20156月末,全国农信社不良贷款余额4838亿元,不良占比4.2%,较2011年下降1.3%。特别是农商行的资产质量和抗风险能力远高于全国农信社平均水平,与其他商业银行比肩。

  经营规模扩大,盈利水平显著提高。改革以来,全国农信社经营规模不断扩大,在银行业机构中的比重不断增加,到2014年底,资产、负债分别达到213155亿元、197956亿元,分别是2003年的7.93倍、6.95倍;在银行业机构中的比重分别达到12.37%,分别较2003年增加了2.67%2.26%。同时,从图1可以看出:长期以来,农信社盈利水平、所有者权益与其资产、负债是不相称的,远低于其他银行业金融机构。通过银行化改革,农信社逐步追赶,特别是2010年以后,速度加快,直到2014年,税后利润和所有者权益的比重才与其资产、负债相吻合。

股东参与意识增强、收益提高

  股东是农商行投资者、决策参与者,银行化改革无疑对其产生重大影响。一是股东增强了参与意识。农信社溢价发行股本,溢价部分基本用于消化处置不良贷款。这一做法增强了股东风险投资意识,促其更加关注农信社经营状况和发展前景,更加注重权益的保护。二是股东积极行为。如积极参加会议,认真审议表决事项,真实表达意愿看法,客观提出意见建议,谨慎行使权利义务等。有的股东收购其他股东手中的股份,增加话语权表决权,提高影响力控制力。有的股东针对一些重大决策事项、经营管理行为、经营成果提出质询、提出股东议案,甚至发动其他股东采取联合行动。有的大股东与农商行高级管理人员加强沟通交流,派员到农商行任职,执行董事(监事)坐班,以便及时掌握了解农商行信息,参与好重大事项决策。所有这些都是股东主动参与决策、主动要求规范治理的重要表现。三是股东增加了收益。农信社随着经济效益的逐步提升也增强了分红能力,相应地股东增加了收益。如山东省已组建的53家农商行,近几年平均年资本收益率达到27%以上,股金分红比例一般在12%以上,最高的达到20%

政府管理责任增强

  通过控股公司,很多地方政府溢价购买了农商行部分股权,一方面增强了为农商行风险兜底、为农商行创造良好发展环境的责任,也增强了支持农商行改革发展的动力;另一方面以战略投资者的身份参股农商行,以市场化的方式行使对农商行的管理,派员到农商行董事会(或监事会)任实职,参与农商行经营决策,在重大战略问题上施加影响,从而以非行政化的手段实现了对农商行的有效控制,在一定程度上保护了中小股东权益,促使农商行依法经营、科学发展、“改制,不变服务‘三农’”,增强了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力度,确保了国家金融政策落实到位。

客户满意度提升

  一是满足了多样化金融需求。农信社改制后,向综合经营发展,服务领域、业务范围扩大,客户的多元化需求得到有效满足。

  二是推动了“互联网+”发展。伴随着银行化改革,农信社资源增加,员工队伍结构优化,为加快“互联网+金融”创新创造了条件。通过发放银行卡,推介手机银行、网上银行、电话银行,布设ATMPOS,设立农民信息员,布设农民自助服务终端等,有效解决了农村金融服务一公里问题,为客户带来了极大的便利。2014年,全国农信社银行卡发卡量达到68660万张,占银行业机构的13.91%;银行卡资金交易笔数金额分别为158670万笔、167840亿元,分别占银行业机构的9.31%14.33%ATM11.7万台,占银行业机构的19.02% 201514月份,农信通自助业务2013.74万笔3496亿元,手机银行业务772万笔269亿元。

  三是促进了金融普惠。多数农信社在银行化进程中不仅没有撤离偏远地区、盈利差的网点,而且增加了营业网点。2014年末,全国农信社营业网点78246个,较2009年增加2528个。同时,很多农商行还异地设立分行、村镇银行,一方面填补了部分乡镇金融网点的空白,增强了当地金融服务的充分性、多样性;另一方面增进了当地金融机构竞争,促进了当地金融服务的提升,从而使广大客户收益。

  四是提升了服务能力。农信社改制为农商行后,资本金增多,资本充足率提高,单户贷款限额也相应增加,从而提升了支持“三农”的能力,使优质客户的大额信贷需求得到了有效满足。20156月末,全国农信社涉农贷款、农户贷款分别达到7.5万亿元、3.6万亿元,分别较2010年增加3.6万亿元、1.6万亿元。

五是增加了客户收益。农信社改制为农商行后,经营趋向商业化,在利率定价上有了自主权,存款利率高于基准利率,理财产品收益高于存款利率,一方面增加了客户收益,另一方面减少了农村资金外流,吸引城市资金流入农村,增加了信贷资金来源,而贷款实行协商利率、差别化利率,减少了贷户融资成本。综上所述,农信社银行化使农村金融服务的可得性、客户满意度提升。

农村金融市场日趋繁荣

  一是跨区设立分行。如常熟农商行异地设立分行(分理处)28家,张家港农商行在青岛即墨等地开设支行9家,天津滨海农商行在新疆喀什、库尔勒、阿克苏和浙江绍兴设立了分支机构。

  二是跨区发起设立村镇银行2013年底,全国村镇银行1071家,其中农村银行业机构发起设立的498家,占比47%。在山东省内,至20156月有村镇银行109157个营业网点,其中由农商行发起设立的80家,占73.4%。农村银行业机构跨区设立分行、发起设立村镇银行,一方面实现了国家“东部支持西部、城市支持农村”、资金回流农村的战略构想,减弱了农村资金“虹吸”效应。另一方面增加了农村金融主体和营业网点,丰富了农村金融体系,进一步推动了农村金融市场的竞争,增添了农村金融市场的活力,使农村金融服务的可得性和满意度得到较大提升。如上海农商行在山东、湖南、云南等6个省市发起设立村镇银行35家,其中在国定贫困县、中西部省定贫困县布点7家,在云南老少边穷等经济落后、金融服务空白地区布点8家,成为服务“三农”的重要渠道。2014年该行发起设立的35家村镇银行发放贷款127.3亿元,94.4%的贷款投向了农户和当地小微企业,促进了农村经济繁荣和城乡协调发展,特别在阻止欠发达地区资金外流、改变贫困地区经济状况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。

  三是参股农村金融机构。如张家港农商行投资吉林长春、安徽休宁及江苏昆山、兴化、泰兴等5家农商行,常熟农商行参股连云港东方农商行、天津农商行、武汉农商行等6家农村金融机构,成为战略投资者,带去了先进的管理理念、管理模式和管理技术,促进了农信社经营转型、竞争力提升,不仅改善了当地金融发展格局,而且改变了全国银行业发展格局。如:武汉农商行现已成武汉市信贷投放第一、纳税第一的银行,在湖北省100强企业中位列44位,被评为湖北省“良好银行机构”;长春农商行已成为“全国银行业金融机构小企业金融服务先进单位”“全国十佳农村商业银行”;天津农商行经过5年的发展,到20156月底资产规模翻了一番、达到2480亿元,每股净资产2.3元,位列世界银行业第356位、中国银行业第39位。以上3个典型例子说明:农信社通过先进帮后进、股权融合、强强联合、城区整合、兼并重组,抱团发展,实现了“112”的效果。这为银行化攻坚以及下一步深化改革提供了有益探索。

  

进一步释放制度红利的建议

  目前,农信社银行化改革已取得阶段性成果,但仍有1424家农信社、80家农合行没有完成银行化改革任务;一些农信社虽然改为农商行,但在体制机制、经营管理上存在一些问题,还存在制约科学发展的因素,需要进一步深化改革,释放改革红利。

  坚定不移地推进银行化改革。银行化改革已进入冲刺阶段。没有改制的农信社应增强紧迫感,动员一切力量达到农商行组建标准;积极向银监局、省联社、当地政府汇报,争取指导帮助。省政府应进一步增强认识,加强组织领导、督导协调,使各级政府部门精准落实帮扶措施,确保实现帮扶效果。省联社应综合考虑县级法人机构管理水平、综合实力、发展前景,设计出每家农信社改制方案;应加强指导,牵线搭桥,组织系统内先进的农商行帮扶落后的农信社,帮其转变理念、完善机制、改进经营模式、化解资产风险,帮其引进战略投资者、优化股权结构;对短期内自身难以达标的并购重组,力促全面达标,加快银行化改革进度。广大股东应顺应市场化潮流,增强投资理念、风险意识、参与意识,以实际行动支持农信社增资扩股、化解风险、银行化改革。

  坚定不移地深化改革。农商行要以问题为导向,查原因,找病灶,开处方,彻底铲除问题根源、堵塞风险漏洞和管理缺陷;增强股东理念、利益相关者(包括股东、员工、客户、政府等)意识,积极探索适合自己的法人治理;围绕如何管理有效、防范风险、加快发展、提高效益,创建科学的决策机制、运行机制;加快流程银行建设,加强全面风险管理,采用先进的管理理念、管理技术和管理方法,尽快提升经营管理水平;牢固坚持农村市场阵地,针对特定的市场定位、客户群体,在灵活方便、快捷普惠上下功夫,不断创新服务产品,增强服务功能,拓展金融服务的广度和深度;积极创造条件,尽快挂牌上市,增强股权流动性。省联社应改进管理体制,提升行业管理、科技保障、结算服务、人员培训水平;制定股权管理指导意见,以机制改革为核心,指导农商行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、转换经营机制;探索农商行董事长培养遴选机制、考核奖惩机制,确保有能力、有智慧、有企业家精神的管理人才担任董事长、领导好农商行。银监部门应加强监管,督导农商行尽快达到监管要求;开展银行化改革评估,分析成效问题,确定农商行下一步改革发展的方向,以创造新的制度红利。国家继续实行涉农贷款、普惠金融优惠政策。省政府协调关系,督导公检法等部门继续打击逃废债务及骗贷行为,净化当地信用环境;继续探讨管理农商行方式方法,既能作为战略投资者参与好战略决策、重大事项,做到不缺位,又不干预农商行正常的经营活动,不错位、不越位。

  坚定不移地以人为本、创建“三信”文化。当前,很多干部职工缺乏信念、信心和信任,工作没激情、没动力,工作积极性、创造性较差。农商行应清醒地认识到当前的严峻形势、充分认识到“三信”的价值,坚持以人为本,在员工“三信”上下功夫,创建“三信”文化。一是明确企业的价值观、发展愿景,让全员有共同的信念、共同的奋斗目标,统一全员的思想行为。二是制定落实可行的考核办法、合理的薪酬制度、科学的职位级差、公开的竞争机制、严厉的奖惩措施,使干部职工感到收入公平合理、与自己的付出贡献相匹配,单位有民主有真事,在单位工作有奔头,能够实现自身价值。三是领导干部应加强个人修养,以身作则,带头讲“三信”、践行“三信”,并把以德治行与依法治行结合起来,在日常的经营管理活动中坚持不懈地倡导、引领和推动“三信”文化,提高全员的忠诚度和工作主动性。

  坚定不移地防控好风险。当前,农商行既面临着互联网金融带来的技术风险、创新风险,也面临着跨区域投资经营带来的并表风险,更面临着“三期叠加”、经济增速下行带来的不良贷款“双升”风险,及利率汇率市场化带来的市场风险。随着形势的发展,以上这些风险会越来越明显、越来越大。农商行应高度警惕,未雨绸缪,坚定不移地防控好风险。一是检查评价本单位风险管理的有效性,与各项监管要求相对照,找差距,列清单,定措施,该补课的补课,该完善的完善,尽快达到监管要求。二是加快建立风险管理专业队伍,做好风险管理人员的任用、考核、晋升和培养教育,提升他们的素质技能、动力干劲和敬业精神。三是持续开展全员风险管理培训,加强政治思想教育,使员工增强防范风险的意识和能力,积极主动地管理风险、发现风险、化解风险。四是处理好传统业务与综合经营的关系,抓住存贷汇不放松,持续改进金融服务,打造核心竞争力,做好客户关系管理,提高客户忠诚度;在巩固好传统业务阵地的基础上,根据自身风险管理水平、抗风险能力、风险偏好以及市场需求,适当发展新兴业务,慎审稳健地推进综合化经营、跨区域发展。

来源:银行家  作者:付兆法